關于玉龍填埋場環境修復工程涉鐵安全評估調研函
發布時間:2024-05-07
關于玉龍填埋場環境修復工程涉鐵安全評估調研函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玉龍填埋場環境修復工程。
2、工程概況:本項目為生態環境修復工程,主體工藝路線采用“快速好氧預處理+開挖+篩分處置+地下水污染修復”,垃圾治理總量255.15萬立方米。
二、服務內容
1、收集項目建設及周邊鐵路的主要資料,開展項目現場調研和踏勘工作;
2、按照國家或地方安全評價技術文件及甲方的要求開展涉深汕鐵路安全評估工作,完成涉鐵安全評估報告的編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行業規范標準等要求【安全評估報告內容包括本項目鄰近鐵路位置周邊環境及地質條件分析、設計方案法規及規范的符合性檢查、變形控制措施及控制標準、基坑開挖施工數值模擬、重點風險源影響分析及涉鐵基坑工程施工需要確定的控制因素、監測要求及建議等】;
3、組織專家評審會,征求鐵路主管部門意見,并取得鐵路主管部門的書面意見或批復文件;
4、按招標人要求提供與涉鐵安全評估相關的其它技術性及事務性服務。
三、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天內提交涉鐵安全評價報告(送審稿),并報送給相關單位;
(2)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內取得相關主管部門批復或復函文件;
(3)安全評價報告(送審稿)通過評審后7天內,乙方應提交安全評價報告修改稿(最終稿)及補充資料。
四、調研函上限價:40.61萬元(含專家評審費)。
五、報價要求
報價文件需包含工程造價書(包括報價內容及對應的費用、計費依據、編制說明等)、企業資質、貴司具有代表性的類似業績、擬派項目管理團隊、優惠幅度以及貴司認為需要增加的文件等。報價文件一式2份。
六、其他事項
1、貴司需要認真審核調研函所示的工程項目情況,不安排現場考察,回函單位需自行調查,確保后續服務的質量。
2、請潛在單位結合實際情況3天內完成調研回函(具體時間為2024年5月7日16時至2024年5月10日12時),回函文件包括上述報價要求中規定的文件,蓋章后掃描件發送至郵箱yulong@jnpm.cn,原件于2024年5月10日18:00前遞交至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26樓2602(宮工/徐工0755-25122476)。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